海淘转运小知识:个人邮递物品进境多少算合理自用范围

编辑整理 2024-08-06 02:25:21

个人邮递物品进境多少算合理自用范围?熟悉海淘的应该都知道海关的这个规定: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,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。下面就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到底多少才算合理。

海淘转运小知识:个人邮递物品进境多少算合理自用范围

海关管理原则是:既方便正常往来,照顾个人合理需要,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。

注:

1、自用指旅客本人使用、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。

2、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。

据此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、免税额和禁止、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。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海关依法进行查验,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行。

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,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;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,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,免税额为500元(其中电视机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,按实征收,参见《海关不予免税20种商品目录》)。超出上述免税限额部分,须征收进口行邮税。

个人邮寄回国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入境。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,虽超出限值规定,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,可从宽验放;若邮寄物品每次在限值以内,且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,不受次数限制。

注:上述限值指物品的完税价格,系CIF价格(即货值+保险费+运费),但在实际操作中,海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来核价,并不把邮费考虑在内。若海关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2倍(或1/2)及以上程度的,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。

对超出免税额的邮包,海关通知收件人直接前往指定地点缴纳税款或开具《旅客行李、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》,由邮局向收件人代为征收,征税税率参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;对超出正常自用范围或限值的邮包,海关在邮包上加盖"不准进口退回原处"印章,由邮局直接退运境外。

进出境邮递物品中,有须经审查、鉴定、检疫或商品检验的物品,海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。

禁止进境物品有:

1、各种武器、弹药等;

2、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;

3、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等及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;

4、各种烈性毒药、使人成瘾的麻 醉品、精神药物;

6、带有危险性病菌,虫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,植物及其产品;

7、有碍人畜健康的,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及其他物品。

下面以邮购1台普通数字照相机为例加以说明:

海关对普通数字照相机的完税价格计算为2000元/台,关税税率为15%,且相机属于不予减免税商品,已知超海关限值1000元,但属于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,虽超出限值规定,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,海关会征税放行,计税为2000*15%=3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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